编者按:8月6日,南昌市出台《南昌市关于开展网吧专项整治实施意见》,这份文件被称为“网吧史上最严整治意见”,自《意见》下发之日起,南昌市不得再审批新的上网服务经营企业。针对南昌市的整治意见,全国上网服务行业协会会长张新建对现阶段的行业转型升级、提升形象工作进行了诠释,希望有更多的人能够抛弃偏见,公正解读上网服务行业,特别是转型升级后的上网服务行业。

  我不想对南昌创建城市文明指挥部印发的《实施意见》提出具体意见,只是从宏观角度谈谈地方政府及其行政官员对辖区经济社会发展制定政策措施应当把握或者兼顾的几个问题。

让城市文明之光照耀上网服务场所

  首先要把握国内外经济社会发展的基本态势。国际经济大循环的形成,要求我们对中国经济社会发展问题,必须放到全球经济发展的大系统、大背景中去解读、研判。同理,地方以及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问题,也应当置于中国经济社会发展的整体态势和趋势中研究、决策。根据系统化、整体化的研究思路,全面研判中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势、态势,便不难发现从今年6月份开始,中国经济发展开始进入了比较稳定上升的通道,但是由于改革开放以来,经济高速度、跨越性发展,形成的产能过剩和落后产能的叠加,当前调整产业结构,改变发展方式,改革惠及民生,依然是当前经济工作必须着力解决的核心问题。

  近期,国务院出台了一系列关于刺激经济发展、进一步推动产业结构调整的优惠政策,包括对小型微利企业的优惠政策,其首要问题就是要把在产业结构调整中,从第二产业溢出的大批富余人员,通过修渠放水的方式,使他们能够在向其他产业转产过程中平稳着陆。如果他们能够平稳着陆,中国调整产业结构就能够平稳着陆,如果他们不能平稳转业、自主择业和分流发展的话,中国经济软着陆的目标就很难落到实处。这就是中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局,也是关系中国改革、发展、稳定的最大的政治。所以各级政府及其官员都应当从这样的高度、难度深刻、清醒分析时局和大势,聚精会神谋发展,着力解决好调结构、转方式、保民生的大问题,着力解决好为产业谋发展、为从业者谋出路、为百姓谋幸福的大问题。

  其次,地方政府及其官员对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制定的政策措施应当符合国家的大政方针和基本政策走向,同向同行,全国一盘棋。中国经济出口、投资、消费的三驾马车中,出口下滑,同时国家在调整产业结构过程中,必须压缩产业过剩,抑制地方举债投资的冲动,主要寄希望长期不活跃的内需拉动,因此国家在大力扶持小微企业、发展现代服务业的过程中,着力强调推动、拉动人民群众的信息消费,以进一步扩大内需。2013年8月8日,国务院专门发布《关于促进信息消费扩大内需的若干意见》,信息社会正在向我们走来,由于信息领域新产品、新服务、新业态大量涌现,不断激发新的消费需求,信息消费市场已经成为日益活跃的消费热点。在国家调整产业结构的大局中,促进和扩大信息消费应当成为优先发展的领域,并使之发挥把第二产业溢出的大批富余人员平稳引出的蓄水池的功能,修渠放水,修渠引水。从这个角度考虑,各级政府及其官员都应当把互联网上网服务场所,作为解决就业问题,发展信息产业,推动居民信息消费的重要渠道,积极发展好,真心维护好。

  第三,地方政府及其官员正确评价一个行业、一个产业、一个企业,应当从贡献力、影响力、可持续发展能力等多方面进行。

  一是互联网上网服务行业是一个低碳、环保、无污染的行业。全国证照齐全的上网服务场所近14万家,遍布城乡,是国家推进信息化建设最基础、最活跃的神经末梢,也是应当依靠而且可以依靠的基本力量。

  二是看产业贡献力。上网服务行业每年的经济贡献规模520亿元以上,最高时期年贡献规模700多亿。全行业有电脑终端1100万台以上,每年淘汰更新400万台左右,从业劳动力100多万人。2013年中国网民人数6.8亿,其中18.7%在上网服务场所上网,总人数1.19亿人。上网服务场所主要服务对象是城乡中低端的消费群体,特别是一些在外出差、旅游、打工的人员,他们通过互联网了解信息,增广知识,提高修养,以及与外界的联络,主要靠上网服务场所。

  三是看产业的影响力。偏见既远离真理,也远离真相。如果一个为1亿多年轻的中国人服务的行业,给社会输入负能量,这样的社会早就崩溃了。如果禁止上网服务场所或者停止审批能够建设文明城市,这样的城市早就远离文明了。平心而论,中国的上网服务行业总体是好的,或者比较好的,对社会的贡献,包括物质文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的贡献是以正能量为主的。当然上网服务行业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第一是内容问题,互联网上网服务场所作为网络信息收发场所,主要为上网服务的消费者提供上网服务,场所本身不生产信息,上网消费者也主要是浏览、阅读、人机游戏、人际对话等。互联网上的不良内容,主要是一些网站透过国家内容防范系统,恶意制造、传播精神垃圾。据我们调查,在上网服务场所内公开浏览色情、淫秽信息的很少,社会公共道德水准对极少数人在大庭广众之下阅读、浏览不良内容形成相当正面的精神压力。互联网不良内容的出现,主要责任是内容提供商造成的,国家相关部门对不良网站管理的失误和漏洞,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而不是饱受媒体攻讦的互联网上网服务场所,因为有公安、文化监管系统的双重过滤,所以上网服务场所的内容恰恰是最干净的,比手机、家庭电脑都要干净。

  第二是未成年人沉迷网络问题,也是社会对互联网上网服务场所诟病最多的问题。面向社会公众的上网服务场所是不允许接纳未成年人的,如果接纳未成年人,各级文化行政部门应当根据《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予以处罚。我们丝毫不会袒护一些上网服务场所接纳未成年人造成的问题,但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是家长,承担教育职能的是学校,如果把未成年人的监护、教育职能都推向社会,即使关闭了全部歌舞、游戏、娱乐以及上网场所,也不可能使他们都成为社会的栋梁之才。

  通过以上分析,我们可以客观、冷静地形成以下认知:

  互联网上网服务场所既是一个低碳环保的行业,也是建设信息社会、智慧城市,实施宽带工程不可或缺的最基层、最基础的环节。

  上网服务产业是高新技术产业的延伸产业,是国家互联网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上网服务场所应当享受作为高新技术的互联网企业的优惠政策。

  上网服务场所是主要为中低端消费者提供信息消费的场所,又是社区信息化建设的公共上网场所,应当纳入服务行业的管理范畴。

  上网服务场所是文化艺术与信息消费相结合的文化场所或者休闲娱乐交谊场所,应当属于文化产业或者文化创意产业。

  从这样的定义认识上网服务行业、上网服务产业、上网服务场所,国家不仅不应限制和打压,而且应当从政策上给予鼓励,财力上给予支持,法律上给予保护。

  正确的认识与正确的决策往往失之毫厘差之千里,在现实文化产业的发展格局中,上网服务场所既是小微企业,又是高危企业。所谓小微企业是指小型微利而言。上网服务企业以诚实劳动贡献于社会,却得不到行业从业者应得的尊重和理解,由于社会舆论对上网服务行业的误解和误导,致使一些希望创造政绩的官员往往像在文化大革命期间来了运动就拿黑五类、四类分子批判一样,来了由头总是拿上网服务场所说事,罚款、停业整顿、停止审批,甚至公开取缔,上网服务行业成了动辄得咎的高危行业。今天是应当还网吧本来面目的时候了。

  南昌市委、市政府为了创建文明城市,以创建指挥部的名义下发了关于《南昌市关于开展网吧专项整治实施意见》,对这个实施意见其发文主体的合法性自有法律部门议论短长,我们认为各地方政府通过各种创建形式,推动地方的物质文明和精神建设,对互联网上网服务场所的长远发展是有好处的,净化或者不断完善的社会文化环境,在提高人民群众文化修养和城市文明程度上,有利于作为文化产业重要组成部分的上网服务产业的发展。对于一些确实有问题的上网服务场所,违反《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政府有关部门也应当依据《条例》秉公执法,优胜劣汰,与文化部领导的互联网上网服务行业转型升级的目标,总体方向是一致的。

  当前调整产业结构,转变发展方式,关系中国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大局,因此,我始终认为地方的一切工作都应当以大局为重,把上网服务场所作为一个调结构、转方式的新的经济增长点,通过规范经营,加强管理,使之纳入信息社会经济发展轨道,对于地方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来说,比简单停业整顿、停止审批,利大于弊。在文化部的领导下,上网服务行业也在进行转型升级,我们也想通过城市文明创建活动,进一步推动互联网上网服务行业转型升级。所谓的转型升级就是对那些具有实力和信誉的场所,政府部门要保护、要支持,对那些长期从事违法活动的害群之马,政府部门也应当要依据《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进行管理和规范,严格执法,文明执法。

  2013年10月14日,公安部 工信部 文化部 工商总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开展无照经营网吧整治工作的通知》,提出:各省级文化行政部门要更好地发挥市场机制的积极作用,及时调整和公布本地区网吧总量与布局规划。特别要做好农村地区、外来务工人员聚集区网吧市场的布局规划,发挥网吧在缩小城乡信息化差距、解决流动人口和低收入群体文化休闲娱乐需求方面的作用;同时,各省级文化行政部门可根据地区和城乡差异,在确保场所每台计算机占地面积不少于2平方米的前提下,分别设立网吧台数标准,依法开展单体网吧审批,对符合设立条件的无照经营网吧会同有关部门在2013年11月底前进行合理消化。

  关于停止上网服务场所审批问题,实际上就是停止执行《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更深层的矛盾是依法治国还是以权治国的问题,由于这个问题太深层,究竟是法大还是权大,因为南昌最严厉整治方案,使我糊涂起来。我认为无论多“牛”的地方政府应当严格依法办事,如果所谓整治期间有经营者按正常程序申请办理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地方政府部门应当依据《条例》进行审批,而且,要根据国务院的规定实行先照后证。其次,在转型升级调整产业结构的过程中,上网服务场所应当有进有出,而不能是一潭死水,也就是说具备条件的要让人家进来,包括成立单体场所、加入连锁企业,包括外地连锁企业进入南昌,都应当打开“山门”,以一种开放的心态迎接或者准入。打开壁垒,打开“山门”,让那些具备实力的连锁企业进入南昌,这样才能根本改变互联网上网服务行业小、乱、散、差、脏、暗的局面。所以我认为停止审批不是个办法,至少不是一个长久的办法,而应当采取依法办事的原则,有进有出的方式,调整产业结构,从根本上使互联网上网服务场所转型升级,成为中国智慧城市的基层单位和向老百姓提供信息消费的终端场所。

  城市文明建设是好事,好事办好并不容易。我们希望文明城市建设既不要搞成一阵风的作秀,也不要背离文明政府、文明服务、文明执法的宗旨,也就是说要用文明的方式建设文明、传播文明。城市文明的基本标准是物质文明、精神文明、政治文明、社会文明、生态文明的总和,是从整体上提高城市的文明程度,包括公民的文明素质、文化素质和科学素质,这是一个实实在在的东西,而不是贴几条标语,修几个人造景观就文明了,关键是文明素质的提高,人民群众遵纪守法,文明程度提高了,政府依法行政,法治文明提高了。城市文明程度的提高,上网服务场所既是受益者,又是建设者。我们支持文明城市建设,上网服务场所不是城市文明建设打压的对象,而是城市文明建设的主体,既是拉动内需、扩大信息消费的主体,也是传递文明的主体。让更多传播文明、传播信息、传播正能量的单位和个人都投身于文明城市建设,文明就能落实到基层单位,文明城市建设也就有了最深厚的根基。

  其次,创建城市文明或者文明城市还要有极大的勇气,向城市官场、市场的陈规、陋习、潜规则宣战。比如个别地方变着法子向上网服务企业、上网服务场所收费、罚款、揩油,还有刚性潜规则的隐形费用,企业已经不胜其扰,不堪重负,又敢怒不敢言。我们完全支持上网实名制,拿国家核发的居民身份证上网简单、便捷,可相当的一些地方却偏偏另搞一套,弄了名目繁多的所谓“上网卡”,强迫上网服务企业使用,并收取高额费用,而且还口口声声打着公安部门的旗号,我不相信我们的公安部门会从事这种公开猫腻的不法勾当。我们支持文明城市建设,支持党中央反对“四风”的八项规定,努力提高城市治理能力建设,让文明永驻。建议南昌创建城市文明指挥部变为常设机构,使城市文明不是一阵风式创建,一风吹式的翻脸、回潮,城市文明永驻,行业、产业才能青春永驻。

  以文明的方式创建文明城市,让城市文明之光照耀上网服务场所,是协会同仁的期盼,也是我们为之奋斗的目标。

  2014年8月于北京后英房胡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