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到“QQ”,你会想到腾讯的企鹅,还是奇瑞的汽车?实际上,就“QQ”的归属,双方早在2005年就开始纠缠,腾讯公司在汽车领域注册的QQ商标 因奇瑞公司提出异议而被商评委撤销,腾讯进而对商评委(国家商标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提起诉讼。昨天记者获悉,双方11年旷日持久的商标大战,在 北京市高院有了结果。市高院终审判决,支持商评委此前做出的裁定,判令腾讯撤销汽车等商品的“QQ”注册商标。

  被告・商评委

  腾讯侵犯奇瑞“在先权”

  早 在2003年,奇瑞QQ轿车就曾在第12类汽车等商品上申请注册“QQ”商标,但腾讯随后在该商标的初审公告期间提出异议。2005年5月19日,腾讯在 第12类汽车等商品上申请注册“QQ”商标,2008年3月7日获准注册。2009年11月26日,奇瑞汽车以上述商标注册违反了《商标法》第十三条第一 款(复制模仿驰名商标)、第二十八条(类似商品上的相同近似商标)、第三十一条(损害他人在先权利)为由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撤销争议商标的申请。

  商评委在奇瑞汽车对争议QQ商标提出撤销申请后,作出裁定书,认定争议商标的注册构成《商标法》第三十一条所指的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商标的情形,据此裁定争议商标予以撤销。

  原告・腾讯

  奇瑞侵犯己方权利在先

  腾讯认为,商评委的裁定依据,属于断章取义。因为,商标法第31条规定的是“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但腾讯公司并不存在“不正当手段”,奇瑞公司也没有“合法”、“在先”使用。

  腾讯表示,腾讯公司2003年的销售额已达9亿元,所以在各个领域进行防御性注册。实际上,奇瑞公司在第12类商品上使用QQ商标之前,腾讯就已经在第12 类上注册了第1962825号“QQ”(艺术体)商标。而此次腾讯申请注册QQ商标,仅仅是对此前艺术字体商标基础上的延续注册,也是对其享誉全球的驰名 商标QQ的拓展注册,完全具有正当性。

  腾讯指出,奇瑞汽车从一开始策划汽车名称到后期的推广宣传,无一不是依傍早已知名的“QQ”商标和企鹅公仔来达到宣传效果,这种侵权行为不能产生合法的在先权利。所以事实是,奇瑞汽车在侵犯腾讯公司的在先权利,是奇瑞汽车侵权使用了QQ商标。

  针对市高院的终审判决,腾讯方面昨天发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