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1月18日,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一中院”)就暴雪娱乐及网易公司诉上海游易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上海游易)著作权侵权纠纷一案作出判决,要求上海游易在判决生效之日立即停止对原告著作权的侵害,移除或修改侵权游戏《卧龙传说-三国名将传》。同时,上海游易应当在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的经济损失。

上述判决是一中院自2014年11月6日以来作出的连续第二个支持暴雪娱乐、网易公司打击知识产权侵权行为的判决。此前一中院有关不正当竞争的判决已要求上海游易立即停止通过信息网络或以任何其他形式运营、发行侵权游戏。
以下请见暴雪娱乐和网易公司针对法院判决发表的联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