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部近日正式发布《移动智能终端应用软件预置和分发管理暂行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其中规定智能手机除了基本功能之外的应用软件(APP)应确保可以正常卸载,且不得擅自收集使用用户的基本资料、身份证明、生理标识、联系人信息、位置信息等个人信息。
该《规定》指出,手机生产商和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所提供的手机、平板等APP不得调用与所提供服务无关的终端功能、违法发送商业性电子信息;未经明示且经用户同意,不得实施收集使用用户个人信息、开启应用软件、捆绑推广其他应用软件等侵害用户合法权益或危害网络安全的行为。
《规定》还指出,涉及收费的移动智能终端应用软件应严格遵守明码标价等相关规定,明示收费标准、收费方式,明示内容真实准确、醒目规范,经用户确认后方可扣费。违反该规定的,通信主管部门依据职权责令改正,依法进行处罚,并将生产企业、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违反本规定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记入信誉档案,向社会公布。
《规定》正式发布后会有半年的过渡期,从2017年7月1日起正式实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