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公司伪造财务数据而被证监会处罚之后,时隔半年有余,创业板元老金亚科技(300028)摊上了“大麻烦”,公司因涉嫌构成欺诈发行股票罪而被证监会移送公安机关。在业内人士看来,不排除金亚科技存在被强制退市的风险。此外,由于涉嫌欺诈发行,该公司IPO业务的中介机构也难辞其咎,存在被处罚的风险。

涉嫌欺诈发行股票

6月26日,金亚科技连发三则公告将公司再度拉回了大众的视野。金亚科技表示,公司因涉嫌欺诈发行股票等违法行为,已于近日被证监会移送公安机关,公司股票存在暂停上市风险。而金亚科技也成为了年内首例因涉嫌欺诈发行股票而被证监会移送公安机关的公司。

金亚科技披露公告称,公司收到深交所发来的关于通报公司涉嫌犯罪案被证监会移送公安机关的函。函中显示,2016年8月22日,证监会对金亚科技涉嫌欺诈发行股票等违法行为立案调查。现已查实,金亚科技在IPO申报材料中虚增2008年、2009年1至6月营业收入,占当期公开披露营业收入的47.49%、68.97%;虚增2008年、2009年1至6月利润,分别占当期公开披露利润的85.96%、109.3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及《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的有关规定,金亚科技上述行为涉嫌构成欺诈发行股票罪。根据《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及有关规定,证监会已于近日将该案移送公安机关。

另外,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修订)第13.1.1条第(八)项规定“上市公司因欺诈发行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者因涉嫌欺诈发行罪被依法移送公安机的,深交所可以决定暂停其股票上市”。金亚科技表示,公司股票将于公告次一交易日即6月26日继续停牌一天,6月27日起复牌,交易三十个交易日。深交所将自公司股票复牌三十个交易日期限届满后的次一交易日对公司股票实施停牌,并在停牌后十五个交易日内作出是否暂停公司股票上市的决定。

实际上,早在去年11月份金亚科技就因财务造假而收到证监会的处罚,彼时金亚科技就开始被市场所广泛关注。如今,时隔逾半年金亚科技又因涉嫌构成欺诈发行股票罪而被证监会移送公安机关。据悉,曾因欺诈发行而被强制退市的欣泰电气曾在复牌后连续出现“一”字跌停。因而,对于金亚科技6月27日复牌后的走势,市场也并不看好。

针对相关问题,北京商报记者致电金亚科技董秘办公室进行采访,不过未有人接听。

存被强制退市可能

在业内人士看来,金亚科技不仅存在暂停上市的风险,而且还存在被强制退市的可能。

此前,因构成欺诈发行股票罪而被退市早有案例。2016年7月,证监会对欣泰电气欺诈发行正式做出行政处罚,认定欣泰电气在报送证监会的IPO申请文件中相关财务数据造假;此外,公司上市后披露的定期财报中也存在虚假记载和重大遗漏。在2017年6月份欣泰电气收到深交所关于终止公司股票上市的决定。据此,欣泰电气也成为我国A股市场首个因欺诈发行而被强制退市的上市公司。

对比来看金亚科技,公司同样在IPO申报材料中相关财务数据造假,在上市后公司在2014年存在伪造财务数据等违法情况。并且今年以来监管层对于欺诈发行表现出了“零容忍”的态度,更加剧了公司股票退市的风险。

在今年3月9日沪深交易所官网均发布了就上市公司重大违法强制退市实施办法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沪深交易所对重大违法强制退市的具体类型等作出了规定。其中,交易所表示,欺诈发行是证券市场最为严重的违法行为,严重侵蚀证券市场的运行基础。征求意见稿规定上市公司首发上市或重组上市中,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被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认定构成欺诈发行,或者被法院以欺诈发行股票罪作出有罪生效判决的,均应当对其股票予以终止上市。

而金亚科技若因欺诈发行最终被退市,其面临的境况比欣泰电气更为恶劣。据悉,在实施程序方面,交易所按照从严原则优化重大违法退市实施程序。从三个方面着力优化了重大违法退市实施程序,包括收紧重大违法退市公司的重新上市条件,规定因欺诈发行退市的公司不得申请重新上市。上述规则适用的新老划断安排。新规发布前,上市公司已经因重大违法被终止上市的,适用原规定。新规发布后,公司被行政处罚决定或生效司法裁判认定存在违法事实的,无论其行为发生时点,其是否构成重大违法退市情形均适用新规。

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律师王智斌在接受北京商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欺诈发行属于强制退市的法定情形,金亚科技被强制退市是大概率事件,投资者应密切注意相关风险。

中介机构恐受牵连

据悉,金亚科技于2009年正式登陆创业板,公司涉嫌欺诈发行而被证监会移送公安机关一事在王智斌看来,当年保荐金亚科技上市的中介机构也将难辞其咎。

北京商报记者通过查阅金亚科技2009年的招股书发现,公司上市的保荐机构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保荐代表人为潘银、白岚 ;聘请的律师事务所为北京市天银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天银律所”);会计师事务所为广东大华德律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德律”)。而根据工商资料显示,大华德律目前已经注销。但记者在天眼查上输入“大华德律”显示,该公司是由自然人范荣、徐德持股的公司,记者按照天眼查上显示的电话拨打过去,对方表示“大华德律已经注销,原来负责大华德律项目的工作人员都去了立信。”北京商报记者发现,金亚科技在2014年财务造假,而当年的审计机构就是立信。

针对相关问题,北京商报记者还致电了华泰联合证券进行采访,但截止记者发稿并未收到回复。

实际上,欣泰电气在2016年案发之后,证监会就对其申请上市的保荐机构兴业证券、法律服务机构北京市东易律师事务所、审计机构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启动了立调查。之后根据证监会的调查结果,对相关的保荐机构以及相关人员进行了罚款、警告以及市场禁入等措施。王智斌指出,预计证监会会对金亚科技上市的相关保荐机构作出调查,保荐机构有很大可能会被证监会处罚,其他中介机构,比如发行时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是否存在失职,也应由证监会一并查明。

在业内人士看来,作为资本市场的“看门人”,中介机构在资本市场扮演着不可或缺的角色。在今年3月份证监会发布了关于修改《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的通知。著名经济学家宋清辉指出,《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的修改,有助于强化证券中介服务机构的监督主体责任意识,进一步发挥好证券中介服务机构在证券期货业务中的核查把关作用。

北京商报记者 崔启斌 马换换